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PG问鼎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5-28 02:07: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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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系列第三个专题,聚焦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人格权益等领域,进一步释放民法典的良法善治功能PG问鼎。

  2020年12月,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将从刘某处购买并由其运至现场的鲇鱼25000斤投放至江苏省常州市长荡湖。后其投放的湖面陆续出现大量死亡鲇鱼,至2021年2月,当地渔政部门累计打捞死亡鲇鱼20208斤。经鉴定,死亡鲇鱼为革胡子鲇,系具有极强适应能力、繁殖能力的外来物种,入侵成功将对本土鱼类资源和水域生态系统造成毁灭性打击。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徐某、刘某连带赔偿违法放生造成的长荡湖渔业资源直接损失、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损失、专家评估费用等。

  生效裁判认为,徐某投放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存在主观故意,且投放革胡子鲇造成严重的生物安全风险,威胁国家生物安全,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生态破坏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依法判决徐某承担生态资源损失3万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事务性费用1.8万元等,用于长荡湖生物安全风险防范科普、法治宣传。刘某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殷某是一名配音师,发现他人利用其配音制作的作品在多个知名APP广泛流传。经溯源,上述作品中的声音来自于被告一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运营的平台中的文本转语音产品,用户通过输入文本、调整参数,可实现文本转化成语音的功能。原告曾接受被告二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的委托录制录音制品,被告二为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人。后被告二将原告为其录制的录音制品的音频提供给被告三某软件公司,允许被告三以商业或非商业的用途使用、复制、修改数据用于其产品及服务。被告三仅以原告录制的录音制品作为素材进行AI化处理,生成了涉案文本转语音产品并在被告四上海某网络科技公司运营的云服务平台对外出售。被告一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与被告五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签订在线服务买卖合同,由被告五向被告三下单采购,其中包括了涉案文本转语音产品。被告一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采取应用程序接口形式,在未经技术处理的情况下,直接调取并生成文本转语音产品在其平台中使用。

  生效裁判认为,上述五被告均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了原告声音,实施了侵害原告声音权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益的侵害。因案涉侵权产品已经下架,故不再判决五被告承担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而是结合原告诉请、各被告的主观过错等因素依法判决被告一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被告三某软件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被告二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被告三某软件公司向原告赔偿损失。

  戴某的丈夫在某瓦罐煨汤店购买了桂圆排骨汤、饺子各一份。随后,戴某以家人不适应该饮食为由,手提其丈夫购买的汤来店里要求退换。双方协商未果,戴某当即将手中的汤甩在地上,愤然离店。后戴某心有不甘,为制造影响,在某平台上将该瓦罐煨汤店的招牌拍照并发布视频,并配发侮辱性文字。视频发布后,立即引起围观,在围观者发文提问“怎么?”时,戴某以“人品太差了”予以回复。瓦罐煨汤店经营者得知此事后,要求戴某停止侵害,戴某当晚将该视频予以删除,但未达成一致意见,某瓦罐煨汤店遂诉至法院。

  生效裁判认为,本案中某瓦罐煨汤店作为一家合法经营餐饮的商家,在向戴某出售的食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有权不予退换已售食品,对整个事件无过错。戴某出于一时激愤PG问鼎,在某平台上针对瓦罐煨汤店的经营理念和服务态度发布损害其名誉的文字内容,并引起不特定群众围观,构成对该店名誉权的损害。故判决戴某在某平台上发布一则不少于三十字的道歉内容视频,且留存时间不少于三日,作为对瓦罐煨汤店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方式,同时判令戴某向某瓦罐煨汤店赔偿损失。 据中新问鼎娱乐app苹果下载,问鼎娱乐app苹果下载,问鼎娱乐app苹果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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